批發業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投資抵減辦法
更新時間:2006-03-16 09:13:33 /
張貼時間:2006-03-16 09:13:33
事務組何榮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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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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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國立中興大學309270000Q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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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台總(一) 095 0035393
附件:如主旨
主旨: 「批發業零售業及技術服務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已由行政院於中華民國95年3月10日以院臺財字第095000858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如附修正條文1份,請 查照。
說明:正本:部屬機關學校(含籌備處)本部中部辦公室
副本:本部各單位總務司(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