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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95 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須知...

更新時間:2006-03-17 13:41:37 / 張貼時間:2006-03-26 10:45:38
出版組呂政修
單位
3,249

國立中興大學 95 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須知... 

本校95學年度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共同注意事項:

1.本校甄選入學招生網站為:http://www.nchu.edu.tw/~book/ex3/ ,公告所有甄選入學相關訊息,請考生隨時上網查詢。考生服務專線為:04-22840123。

2.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及繳費日期:95年3月23日至95年4月4日止。

3.繳費方式:報名費1500元,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國立中興大學』。匯票請於報名期限內,連同其它應繳交資料一起放入審查資料袋,寄至本校。

4.具低收入戶身份之考生免繳報名費,但需檢附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考生,係指台灣省各縣市、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低收入戶。

5.考生需先至本校甄選入學招生網站下載並列印「審查資料袋封面」,填寫個人資料後黏貼於B4大型信封上,再將所有應繳資料放入信封內,以「限時掛號」寄至【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6.考生應備齊所有應繳交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內郵寄至本校,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如有資料或文件不齊全者,視同報名資格不符,考生不得提出異議,且不得要求退費。考生所繳交之各種文件及資料,由本校留存備查,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7.考生應在95年4月12日10:00起,至各報考學系網站查詢個人的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及應考注意事項,並準時參加考試。

8.考生參加指定項目甄試時應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甄試通知單及學生證準時應試。已畢業之考生免帶學生證。

9.考生各甄審項目中如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10.本項考試訂於95年4月24日在本校網站:http://www.nchu.edu.tw/~book/ex3/  公告錄取名單。

11.經本校錄取之正取生及備取生,如於95年5月2日(星期二)仍未收到錄取通知書函,請立即撥電話:04-22840123查詢或申請補發。

12.如發現錄取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銷錄取資格;已註冊入學者,開除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若在本校畢業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銷其畢業資格。

 

各學系其它招生注意事項,請查閱甄選入學招生網頁:http://www.nchu.edu.tw/~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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