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80%~100%--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新多益題型解析與應考技巧班】
更新時間:2024-11-18 17:59:16 /
張貼時間:2024-07-16 16:05:00
創產學院
單位創新產業推廣學院企劃行銷組
1,329
課程實際相關資訊,以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 資料為準
課程名稱:新多益題型解析與應考技巧班
報名起迄:113年10月22日至113年11月18日
上課期間:113年11月21日至114年01月23日
上課時間:每週二18:30-21:30(12/31暫停乙次)上課、每週四18:30-21:30上課
訓練時數:54小時
招訓人數:24人
課程費用:$8,91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線上報名網址: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8860&plantype=1 (須先加入會員再進行報名)
洽詢專線:04-22855506
EMAIL:siil-pm@email.nchu.edu.tw
注意事項: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含))、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
三十.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十一.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
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退費處理期間,依據各訓練單位處理退費手續,並應於一個月內將退款金額匯入學員帳戶或以現金退還學員。
課程名稱:新多益題型解析與應考技巧班
報名起迄:113年10月22日至113年11月18日
上課期間:113年11月21日至114年01月23日
上課時間:每週二18:30-21:30(12/31暫停乙次)上課、每週四18:30-21:30上課
訓練時數:54小時
招訓人數:24人
課程費用:$8,91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線上報名網址: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8860&plantype=1 (須先加入會員再進行報名)
洽詢專線:04-22855506
EMAIL:siil-pm@email.nchu.edu.tw
注意事項: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含))、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
三十.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十一.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
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退費處理期間,依據各訓練單位處理退費手續,並應於一個月內將退款金額匯入學員帳戶或以現金退還學員。
- 本訊息負責人 游小姐
- 電話 04-22855506
- 相關網址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58860&plan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