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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甄選事務助理員乙名

更新時間:2024-07-18 08:12:48 / 張貼時間:2024-07-18 08:10:59
林孟賢
單位文學院
1,464
一、需求條件及資格
(一)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工作所需相關電腦軟體(Excel、Word等)操作。
(三)具溝通協調與獨立作業能力。
(四)具主動積極精神及工作熱誠。
(五)本項職缺需符合資格條件者之身心障礙人員始予進用。
二、工作內容
(一)文學院公文登記桌。
(二)人文大樓清潔維護相關業務、人文大樓空間管理(場地租借)及設備(含飲水機、廁所及盥洗室)請修、維護、請購及驗收等事項。
(三)本院及人文大樓公用財產盤點、報廢事宜。
(四)本院各項庶務性工作。
(五)工讀金核銷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
四、評審項目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五、待遇
薪資、差假及福利等依據「國竝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事務助理員自27,470元起薪)。
六、聘期
本院通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採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院得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七、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應檢附資料及徵選方式
(一)應檢附資料: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內容包括個人照片、現居地、聯絡電話、工作經驗、學經歷、簡單自傳等)、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證明與相關經歷證件影本。以A4紙張雙面印刷裝訂,於113年7月31日17時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件(以文學院收發章戳為憑)至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證件資料不齊或逾期均不受理。
(二)徵選方式:
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或測驗事宜,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九、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4-22840313#513
  • 本訊息負責人 黃小姐
  • 電話 04-228403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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