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徵求系主任候選人公告
更新時間:2024-11-22 11:54:39 /
張貼時間:2024-11-22 11:46:07
學士後醫學系
單位學士後醫學系
212
一、依據「國立中興大學醫學院各系所主管選薦及解聘要點」及本系主任選薦及解聘要點辦理。
二、系主任任期為3年,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7年1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一次。
三、候選人資格:
(一)醫學系畢業。
(二)本校專任教師,或依教學醫院「教學研究合作協議書」聘任之專任及專案教師。
(三)具教育部部定教授資格者。
(四)具有下列本校各學院系所主管選薦及解聘辦法第三條規定候選人資格各目條件之ㄧ,其中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1.最近五年於醫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成果﹞三篇(件)(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上。
2.最近五年曾主持三年以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型計畫者。
3.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五)具備醫學教學、研究及臨床經驗,良好服務熱忱及行政協調能力,並具有品德高尚者。
(六)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
四、檢附資料:
(一) 本系主任候選人自我檢覈表。
(二)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三) 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候選人資料表。
(四) 醫學系畢業證書。
(五) 本校專任或專案教授聘書。
(六) 近五年(109年2月~迄今)以下相關表現證明文件影本(至少1項)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醫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論文或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之研發成果書面報告、專利證明及通過文件等三篇(件)以上。
2. 主持三年以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證明文件。
3. 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證明文件。
五、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09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六、收件方式:親自或委託代理人送達「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國立中興大學國農大樓7樓739辦公室 承辦人曾小姐 校內分機360轉772)。
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啟
二、系主任任期為3年,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7年1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一次。
三、候選人資格:
(一)醫學系畢業。
(二)本校專任教師,或依教學醫院「教學研究合作協議書」聘任之專任及專案教師。
(三)具教育部部定教授資格者。
(四)具有下列本校各學院系所主管選薦及解聘辦法第三條規定候選人資格各目條件之ㄧ,其中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1.最近五年於醫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成果﹞三篇(件)(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上。
2.最近五年曾主持三年以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型計畫者。
3.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五)具備醫學教學、研究及臨床經驗,良好服務熱忱及行政協調能力,並具有品德高尚者。
(六)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
四、檢附資料:
(一) 本系主任候選人自我檢覈表。
(二)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三) 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候選人資料表。
(四) 醫學系畢業證書。
(五) 本校專任或專案教授聘書。
(六) 近五年(109年2月~迄今)以下相關表現證明文件影本(至少1項)
1. 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醫學院認可之國際期刊論文或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之研發成果書面報告、專利證明及通過文件等三篇(件)以上。
2. 主持三年以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證明文件。
3. 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證明文件。
五、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09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六、收件方式:親自或委託代理人送達「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國立中興大學國農大樓7樓739辦公室 承辦人曾小姐 校內分機360轉772)。
國立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啟
- 本訊息負責人 曾小姐
- 電話 04-22840360#772
- 相關網址 http://pbmed.nchu.edu.tw/news/detail?id=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