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立中興大學語言中心徵聘英語兼任教師

更新時間:2024-11-26 16:35:56 / 張貼時間:2024-11-26 15:15:03
人事室
單位人事室
180
 
國立中興大學語言中心徵聘英語兼任教師公告
一、擬聘師資:具英語教學、專業英文教學專長之兼任教師1名。
二、擬聘日期:114年8月1日起。
三、申請資格:具英語教學相關領域碩士或博士學位,有兩年以上教學經驗,且具有講師級(含)以上之教師證書者尤佳。
四、教授課程:一般英文課程、專業及學術英文課程、英語補救教學及全校共同英語課程等。
五、須繳交文件:各項表格與文件請分項依序備妥,編號1至6文件請單面列印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勿裝訂成冊。所有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於右下角簽章確認。
  1. 應繳資料檢核表1份。(如附件1)
  2. 新聘教師申請書1份。(如附件2)
  3. 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1份。(如附件 3;具講師級以上教師證書且有 2 年以上英語教學經驗者,得免送著作相關表件)
  4. 教師證書影本1份。(如無,可免附)
  5. 學歷證件影本1份—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 經歷證件影本1份—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 履歷表1份。
  8.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1份。
  9.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如附件4)
  10.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榮譽證明、教學績效證明文件等。(如無,可免附)
  11. 著作檢核表1份。(如附件5)
  12. 著作1份-凡列於著作目錄一覽表之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皆須檢附,且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六、申請者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27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語言中心508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英語兼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所有文件均請同時掃描為PDF檔,編號1至10文件合併為「個人資料檔」,編號11至12合併為「著作檔案」,於截止日前寄至wcy0618@dragon.nch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英語兼任教職-OOO(姓名)」。
七、聯絡人:吳佳芸小姐
    E-mail:wcy0618@dragon.nchu.edu.tw
    電 話:04-22840114 轉17
 
 
參考法規:
1.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2.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
 
表格附件:(請至連結下載https://reurl.cc/rvN9Ly)
附件1 應繳資料檢核表
附件2 新聘教師申請書
附件3 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附件4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5 著作檢核表
附件6 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附件7 新聘教師申請書填表說明
附件8 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範例)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