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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寵物回台 「疫」點也不能馬虎

更新時間:2006-04-18 09:46:27 / 張貼時間:2006-04-18 09: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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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寵物回台 「疫」點也不能馬虎

稿源.2006/04/12 中國時報 A9/社會新聞 【盧金足/台中報導】  .

 


  養寵物安慰異鄉生活,漸成為很多台商、台幹在大陸的心靈寄託,和寵物建立感情,如果有天要回台灣,寵物返鄉路迢迢。為台灣防疫安全,寵物主人一定要依照合法手續輸入,切勿圖走私一途,成為防疫漏洞。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犬貓等寵物要入境台灣,依規定禁止來自中國大陸的犬貓輸入,如由港澳疫區辦理來台手續,犬貓需先在疫區留置飼養六個月時間,觀察是否有潛伏期的傳染病,最後才由官方出具留置六個月的證明,再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抽驗血清抗體,檢驗合格達一百八十天,才能將犬貓輸入台灣。

  入境台灣後,也不能馬上接回寵物,還要先經留置檢疫廿一天,北中南地點分別在台大、中興大學、屏東科技大學附設的獸醫院,檢疫觀察合格後始能由狗主人領回。

  中部地區留置檢疫地點設在國立中興大學獸醫院的檢疫站,這處佔地一百多坪的五星級狗舍,可以容納一百多隻動物,有的狗主人和寵物短暫別離,淚灑檢疫站。

  檢疫站即發生一名來台的老外不捨愛犬離開身邊,還在台中市租旅館,天天早晚兩次探望愛犬,連老婆都吃小狗的醋。也有狗主自帶補品,要給小狗加菜,但礙於檢疫規定,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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