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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誠徵系主任公告

更新時間:2006-04-20 14:42:31 / 張貼時間:2006-04-20 14:50:14
財法系施博琦
單位
2,967

一、資格:

(一)以本系合格專任教授為原則。

(二)具教授資格而有學術成就、品德高尚、服務熱忱、行事公正及行政能力者。      

二、任期:自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至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三、本系系主任之選薦,依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六次系務會議通過之國立中興大學社會科學暨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辦法」辦理。

四、受理登記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日至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日截止。登記事宜請洽財經法律學系系辦公室04-22840880轉203施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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