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誠徵兼任教師
更新時間:2025-03-10 12:30:17 /
張貼時間:2025-03-10 12:29:34
人事室
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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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誠徵兼任教師
※應徵資格:誠徵兼任教師
一、擬聘職稱:兼任講師 (含)以上教師。
二、具教育部核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學位。
三、具教育部頒發之講師 (含)以上證書。
四、應聘專長領域:
- 生成式AI(2名)。
- 設計思考(1名)。
〈各項表件請依序、分項,並以迴紋針固定,為方便後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提送之影本資料皆須逐頁於空白處簽名或押章並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1.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
2.履歷表(含自傳)。
3.新聘教師申請書。
*[擬授課科目]請依據本中心現有課程填寫,參考本中心網頁-通識課程資訊。
4.教師著作及(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所列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1)代表著作:期限為五年內(109年8月1日至114年8月1日),代表著作若為博士論文則不受年限限制。
(2)參考著作:不限年限。
5.論文及相關著作 (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教研人員/聘任升等改聘,網址: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
※各著作需附上版權頁、審查證明,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以外文撰寫者,請附中文摘要。
6.教師證書影本。
7.學位證書、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國內免附。(含學士、碩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
8.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9.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10.擬開應聘領域科目之課程教學大綱。
※擬起聘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起聘(依學校行政程序完成後聘任)。
※意者請將相關資料(https://reurl.cc/V0ygZn)於114年03月23日(含)前郵寄送達(請自行電洽確認)。
將上述紙本資料寄達本中心辦公室;相關電子檔案(繳交應徵資料第2、3、4、10項word檔、其餘可PDF檔)寄送至電子信箱,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收
地 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綜合教學大樓6樓 602辦公室。
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兼任教職─應徵領域」,逾期恕不受理。
電 話:04-22840597轉26
◎電子檔郵寄前請先mail至pylin@dragon.nchu.edu.tw。
◎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 本訊息負責人 林小姐
- 電話 04-22840597轉26
- E-mail pylin@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