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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95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考試錄取名單....

更新時間:2006-04-21 11:22:36 / 張貼時間:2006-04-22 07:04:30
出版組呂政修
單位
5,649

國立中興大學95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 考生注意事項:

一、錄取生注意事項:

(一)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意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請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自5月15日起,至本校甄選入學招生網頁(http://www.nchu.edu.tw/~book/ex3/ )查詢統一分發結果,本校不再另寄通知單。

(三)經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參加95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或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後,於5月18日前(以郵截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方式寄至本校「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收,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四)相關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nchu.edu.tw/~book/ex3/ ,點選「表格下載」,可下載表格。

(五)本校95學年度新生入學須知及繳費通知單訂於八月中旬寄發,屆時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校註冊組(04-22840211轉11)。

二、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一)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提出複查成績申請。複查成績費用為每科五十元,一律收取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國立中興大學)。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二)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填『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申請書暨回覆表』,申請書內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寫,連同郵政匯票及甄選總成績單正本,及附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未附回郵信封者不予受理),寄至台【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國立中興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收,請於信封外註明「申請複查甄選入學成績」。

(三)考生不得要求影印答案卷,亦不得要求重新閱卷。

(四)申請複查成績期限:自即日起至95年5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考生成績通知單訂於 4/24 以『限時專送』方式寄出,請各位考生留意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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