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亞太大學交流會獎學金申請至5/30
更新時間:2006-05-01 17:08:43 /
張貼時間:2006-05-01 17:10:39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5,189
2006年亞太大學交流會交換生臺灣獎學金已經正式展開作業,獎學金實施辦法之中文簡章可至研發處學術發展組索取(行政大樓四樓),每校最多可薦送五名學生至國家秘書處甄選,截止日期為
*參加甄選資格
一、在校成績優良者:上學年平均成績須達75分以上者。
二、通曉外文:英文或日文(英文能力須達TOEFL 237分或者IELTS 6.5以上者;若交換學校以日文為主要語言,則日文能力須達於相當日文檢定考二級之程度)。
三、我國學生須為我國國民且為我國UMAP會員校正式註冊生。
四、其他會員國家之會員校申請人則須經由該國UMAP國家秘書處彙整後向臺灣之國家秘書處提出,每國以不超過三名為原則。
*申請所需資料:
一、個人申請表
二、上學年成績單及名次(英文)
三、兩年內語言能力測試成績單影本(英文或日文)
四、交換學校錄取證明影本
五、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自傳(中英文或中日文)
七、學習計畫書(中英文或中日文)
八、系所教授推薦信乙份(中文或英文)
九、其他才能證明或個人作品(可選擇性檢附)
詳細內容與申請表格已公佈在UMAP中文網站:http://www.umap.ntu.edu.tw/index.htm
承辦人:
學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