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修訂,自115年7月1日起施行
更新時間:2026-06-02 14:08:01 /
張貼時間:2026-06-02 14:00:5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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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民國115年5月6日本校第478次行政會議(擴大)通過,增修旨揭辦法如下:
(一)「保障名額」申請資格:調整為家庭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以下。
(二)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原則:調整為每月學習時數不得超過26小時。
(三)「保障名額」申請程序:增列「分發完成後,由各單位視學生意願及修課情形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並按月發給助學金 7,000元(含教育部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但當月考核不及格者下個月起不發給助學金」。
二、旨揭辦法於115年7月1日開始施行。
一、依據民國115年5月6日本校第478次行政會議(擴大)通過,增修旨揭辦法如下:
(一)「保障名額」申請資格:調整為家庭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以下。
(二)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原則:調整為每月學習時數不得超過26小時。
(三)「保障名額」申請程序:增列「分發完成後,由各單位視學生意願及修課情形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並按月發給助學金 7,000元(含教育部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但當月考核不及格者下個月起不發給助學金」。
二、旨揭辦法於115年7月1日開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