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26-09-16 15:48:57 /
張貼時間:2026-09-16 15:33:52
外文系陳筱雯
單位外國語文學系
48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擬聘任職級: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
二、擬聘日期:116年8月1日起
三、申請資格:
應用語言學、外語教育科技等相關領域博士,國籍不拘,研究專長具語言教學前瞻性,結合AI科技教學應用、數位語言學習或跨領域創新應用,必須能夠以全英語教授英語口語訓練、商用英文、專業英文寫作等課程,具備EMI教學、執行國科會研究型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等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本校新進教師得申請下列優聘措施:
1. 彈性薪資獎勵。(依據本校新進教師彈性薪資獎勵辦法辦理)
2. 低租金學人宿舍。
3. 前兩年減授鐘點。(依據本校教師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費核計辦法辦理)
4. 補助研究啟動資金。
五、須繳交文件:
各項表格與文件請分項依序備妥,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為方便後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所有影本均請於空白處簽章確認。
編號1至13文件請掃描為PDF檔,並合併為「個人資料檔」,編號14為「著作檔案」,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寄至xwchen@nchu.edu.tw。
1.簡歷(如附件一)。
2.新聘教師申請書(如附件二)。
3.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須本人核章。表格如附件三)。
4.教師證書影本(無,可免附)。
5.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履歷表(形式不拘)。
7.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8.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9.目前及未來研究計畫與方向。
10.可講授課程之課程大綱(如附件四-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11.推薦信二封。推薦函得請推薦者以pdf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五)。
13.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六)。
14.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1份)
六、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8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達「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專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七、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八、承辦人:陳筱雯助教
電話: 04-2284-0322 # 777
Email:xwchen@nchu.edu.tw
相關附件請至下方外文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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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聘任職級: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
二、擬聘日期:116年8月1日起
三、申請資格:
應用語言學、外語教育科技等相關領域博士,國籍不拘,研究專長具語言教學前瞻性,結合AI科技教學應用、數位語言學習或跨領域創新應用,必須能夠以全英語教授英語口語訓練、商用英文、專業英文寫作等課程,具備EMI教學、執行國科會研究型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等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本校新進教師得申請下列優聘措施:
1. 彈性薪資獎勵。(依據本校新進教師彈性薪資獎勵辦法辦理)
2. 低租金學人宿舍。
3. 前兩年減授鐘點。(依據本校教師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費核計辦法辦理)
4. 補助研究啟動資金。
五、須繳交文件:
各項表格與文件請分項依序備妥,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為方便後續處理,請勿裝訂成冊,所有影本均請於空白處簽章確認。
編號1至13文件請掃描為PDF檔,並合併為「個人資料檔」,編號14為「著作檔案」,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寄至xwchen@nchu.edu.tw。
1.簡歷(如附件一)。
2.新聘教師申請書(如附件二)。
3.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須本人核章。表格如附件三)。
4.教師證書影本(無,可免附)。
5.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履歷表(形式不拘)。
7.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8.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9.目前及未來研究計畫與方向。
10.可講授課程之課程大綱(如附件四-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11.推薦信二封。推薦函得請推薦者以pdf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五)。
13.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六)。
14.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1份)
六、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8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達「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專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七、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八、承辦人:陳筱雯助教
電話: 04-2284-0322 # 777
Email:xwche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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