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95年第2期小產學本校截止日期改8/11
一、國科會會補助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第十五至第十八點業已配合業務需要及相關規定修正,並自即日起實施。
二、國科會95年第2期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95年8月1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 貴機構申請人(申請時資格須符合規定)至國科會網站 (http://web.nsc.gov.tw) 首頁之「研究人才個人網」,點選常用功能下之「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進行線上申請作業(操作細節請參考網站相關之操作說明),各計畫申請人請務必依任職機構規定之截止收件日期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三、95年第2期計畫執行期限為自95年11月1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止,依規定計畫主持人或合作企業同1年度只能執行1件計畫,故目前正執行95年第1期計畫者(執行期限為95年5月1日至96年4月30日止),本期請勿提出申請。
四、整合型計畫之總計畫及全部子計畫應彙整以1個計畫提出申請,請取1個申請號碼。
五、申請人應由「研究人才個人網」進行線上申請,由申請機構彙整並造具申請名冊一式2份函送本會辦理,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計畫申請所需之相關規定及表格資料(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書、計畫合約書稿、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稿、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繳款清單及作業流程)已公布於本會網站一般大眾首頁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請自行參閱或下載使用。
六、計畫執行單位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向本會線上繳交精簡報告,並逕對合作企業繳交書面完整報告及光碟片乙份。
七、本計畫線上系統電腦操作諮詢電話:(02)27377592資訊小組,行政業務承辦人員:綜合處 許家興先生,連絡電話:(02)27377571。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建教組蕭月仙(校內分機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