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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限用免洗餐具 「一中筷」響應環保

更新時間:2006-09-06 13:51:55 / 張貼時間:2006-09-06 13:51:55
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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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C1/中部焦點           2006/08/31
【盧金足/台中報導】

  九月一日起台中市公私立校園內的餐廳、場所,也要推動限制使用免洗餐具,由學生養成自垃圾源頭減量的好習慣,避免資源過度消耗,台中市將進入「新食器時代」。
  台中市環保調查,全市72所國民小學、33所國中、20所高中高職及12所大專院校,其中符合列管的有36所公私立學校,約占27%比例。
  台中市環保局長李立德表示,限制使用免洗餐具從七月一日起,先在政府部門餐廳實施,兩個月來對列管場所檢查63處次都符合規定,政府機關做得到,相信長期推動環保工作學校,會做得更為落實。
  中市學校9.1起 加入推動行列
  參與限用免洗餐具的學校中,中興大學推動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明顯減少3分之2餐廳垃圾量,台中一中還發行設計「一中筷」,估計每日校園減少3400雙免洗竹筷,逢甲大學開會場所改提供與會人員使用環保杯,清洗後,用紅外線烘乾消毒櫃妥善存放,讓參加會議的人員倍覺周到,也讓校園保特瓶、塑膠杯水及紙杯大為減少。
  李立德強調,學校和家庭同時教育孩子在用餐場所,減少或拒絕使用免洗餐具的習慣,讓生活垃圾從源頭減量,所以從明天九月一日起,環保局稽查,也要會同衛生局檢查校園餐具衛生
  環保局提醒限用免洗餐具政策的對象,以公私立學校、政府部門內有設置餐廳,都不可提供任何材質的免洗餐具,包括杯、碗、盤、碟、餐盒、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但外帶用餐者不受限制,但不可以假外用之名而行在餐廳內使用免洗餐具用餐之實。
  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環保局先施以警告,第二次及其後違反時,即立即告發,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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