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國家燈會-全國花燈競賽
更新時間:2006-11-22 10:44:21 /
張貼時間:2006-11-22 10:44:21
課外活動組林錫棋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3,639
一、依嘉義縣政府95年11月15日府教社字第0950153068號函辦理。
二、報名方式:採預先於「網路報名」,自96年1月1日至96年1月31日以前至嘉義縣太保國民小學網站報名,輸入參賽作品資訊報名。
三、參與本項花燈競賽請務必轉知參賽者依規定規格製作,展覽會場風大,選用材質宜採防水、牢固、安全、不易破損為原則。
四、各組錄取之特優、優等、甲等、佳作除依本計畫第13項頒發獎金外,各組第一名(燈王)另由本府加頒獎金新台幣2萬元。
五、作品報名清冊內容如需更改,或無法送件者,需於96年2月20日前,以書面傳真至05-3711334,向承辦單位提出,逾時則不得更改,敘獎以報名清冊內容為準。
六、實施計畫至嘉義縣太保國小網址:http://teacher.tbps.cyc.edu.tw,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