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95學年度學生就學優待(減免)
更新時間:2007-01-15 11:08:39 /
張貼時間:2007-01-15 1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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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規定每學期辦理減免申請。
二、於96年2月12日前,檢具下列資料:
(一)、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婦女身份證明文件
(三)、就學優待(減免)申請表(自行上網列印)。
- 相關附件 form(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