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始受理申請
更新時間:2007-03-09 11:22:21 /
張貼時間:2007-03-09 11:22:21
勞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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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福2字第0960135232函辦理。
二、行政院勞委會辦理之失業勞工子女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自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起受理申請,至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截止。
三、受理申請日期: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起至九十六年四月十六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受理窗口:本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
五、申請書請於三月十五日起向各地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工保險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辦事處、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 cla. hilearning. hinet. net ) 直接下載,亦可從本會網店(網站址:www. cla. gov. 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