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已作業截止
在校生建議表,第二學期已通函各系所於5月10日前交相關人員填寫,5月20日前處理完畢交回生輔組,各系所務必協助配合辦理,感謝您的協助,謝謝!
文號:0960300160
國立中興大學 書函(稿)
地址:台中市南區40227國光路250號
承辦人:黃淑美
電話:04-22840663
電子信箱:living@dragon.nchu.edu.tw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興學字第09603001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本校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獎懲作業規定 請查照。
說明:
一、記大功(過)以上之獎懲,請依附件一(提案單)格式,採「A4影印紙」直式橫書,「word文書系統」處理,並檢附相關資料。(逾期提出者,請備妥書面資料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
二、記大功以下之獎懲,請以具體事實填寫。(需建議的單位,請向承辦單位洽領建議表及內建格式之磁片)
三、記大過以下之懲處需檢附簽核資料。
四、應屆畢業生獎懲資料,請於四月二十日前;在校生獎懲資料,請於五月二十日前,擲交生輔組彙整。
五、學生操行基本分本校已修訂為八十五分在案。
正本:各處、室、館、中心、院(部)、系、所、課外
副本:生輔組
國立中興大學
學生事務處 096030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