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中市環境保護局96年6月26日環空字第0961008489號函辦理。
二、車輛進入校園內,停車怠速3分鐘以上請熄火。(冷凍冷藏車除外)
三、學校所屬公務車應使用合法油品,每年定期至環保局所屬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