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首頁
  • 最新消息
  • 《通告.轉知》有關民法親屬編於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後,辦理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姓氏,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請 查照。

《通告.轉知》有關民法親屬編於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後,辦理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姓氏,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請 查照。

更新時間:2007-07-09 09:11:44 / 張貼時間:2007-07-09 09:11:44
秘書室
單位秘書室
3,080
 
   

【通告】


 

《轉知》有關民法親屬編於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後,辦理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姓氏,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請 查照。

公告人.2007/07/09 09:15  祕書室  徐鳳珠 分機202.

 


來文機關:教育部

來文日期:0960705

來文字號:台法字第0960104349號

主旨:轉知有關民法親屬編於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後,辦理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姓氏,約定不成者,

   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請 查照。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