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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注意>97學年度大一英文免修標準

更新時間:2007-09-06 15:43:27 / 張貼時間:2008-09-11 10:42:34
外文系陳筱雯
單位外國語文學系
8,635

九十七學年度大一英文免修標準

 

一、學科能力測驗英文成績達15級分或指定科目考試英文成績達86分者,原則上得免修大一英文。

二、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初試通過。

三、托福紙筆測驗(TOEFL ITP)成績517分以上。
托福電腦測驗(TOEFL CBT)成績187分以上。
新制托福測驗(TOEFL IBT)成績67分以上。

四、多益測驗(TOEIC)成績700分以上。

五、近三年內曾在英語系國家求學兩年以上。

六、英語程度優異,近三年有具體事實者,得持相關證明至外文系申請免修,個案審理。

凡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外文系學生除外)得申請免修大一英文。申請表請上外文系網站下載。

 

請注意:1.申請通過後,雖可免修「大一英文」,但並非抵免該科目學分數,同學仍需選修其他通識課程,以補足六學分。

2.申請免修獲准之前或之後,學生若修習「大一英文」,其成績與所獲學分照算,原申請視為無效。

                    3.如有疑問請洽外文系或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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