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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TA)僅限校級和院級課程申請!!!!

更新時間:2007-09-20 10:47:26 / 張貼時間:2007-09-21 13:48:46
黃詩雅
單位
2,862

教務處教學組緊急通知

 

依據本校96919330次行政會議決議:教務處教學助理經費(TA)僅限校級和院級課程申請系級課程TA請用學務處勞輔室研究生獎助學金支應。

 

各系所原已送件之申請案如非系級課程,將俟加退選人數確定後,於96927(四)送請教學助理審議委員會審查。

 

如有疑問,請洽教學組洪秀卿或廖郁玟小姐。

電話:2284-0218e-mailTA@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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