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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課程Tutor申請至10月18日止

更新時間:2007-10-12 12:31:43 / 張貼時間:2007-10-16 09:09:23
黃詩雅
單位
2,790

為提昇本校學生學習能力,促進學習成效,教務處訂於本學期試辦系級必修課程學習輔導服務

依據「國立興大學學習輔導制度實施要點」辦理。

一、輔導科目:本校各學系必修課程。

二、助理資格:學習輔導助理(以下簡稱Tutor)限本校大三以上(含)學生,以授課教師推薦者優先,但該學期修課學生不得擔任與所修課程同名稱之任一科目的學習輔導助理。

三、服務時數:依據該門學科學分數,輔導時數以每學分每週1小時,每名Tutor每週不超過5小時為原則。

四、輔導辦法:由授課教師指定輔導時間及地點,並公告該學科修課同學周知,Tutor每次輔導結束後均應填寫「學習輔導助理教學紀錄表」,於次月5日前併同上月出勤紀錄表送教務處教學組核給助學金。

五、助 金:每小時200整,按月核實支給。

六、申請期限:請有意申請Tutor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於961018(週四)午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組。

七、審查流程:由教務處依據申請科目數、經費狀況、不及格率核定各學科輔導時數,審查結果預訂於96101917:00公告於教學組網頁。

八、實施日期:預訂於961022起開始實施,試行至本學期結束

相關表單及規定請至教學組網站下載,http://www.nchu.edu.tw/~dir如有疑問,請洽教學組小姐或小姐 (04) 228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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