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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台奧交換獎學金於本年11月25日前申請

更新時間:2007-11-12 09:05:47 / 張貼時間:2007-11-12 09:06:54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3,662
2007年台奧交換獎學金實施辦法
 

公告「2007年台奧交換獎學金實施辦法」,歡迎有意赴奧地利進行藝術領域(音樂領域得優先)短期研習之在學學生踴躍透過就讀學校向「台歐學術交流執行委員會」(政治大學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提出申請。

一、「台奧交換獎學金」經費係由教育部提供,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以及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代表組成之「台歐學術交流執行委員會」承辦,本次為首度試辦並擬提供5個獎學金名額。

二、申請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且於中華民國大專院校正式註冊之學生。
  • 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 具備合格之德文或英文檢定證明(詳見辦法)
  • 將於2008年10月前赴奧地利進行一學期以上之藝術領域研習,音樂領域得優先申請。

三、申請方式:

  • 請於11月25日前向本校「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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