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教學優良教師創意提案」徵選活動至12/5日止
國立中興大學
「評選教學優良教師創意提案」徵選活動
壹、活動目的
一、鼓勵學生參與教學優良教師之評選規劃,增進教學優良教師評選之有效性。
二、激勵學生創意思考,發揮解決問題之能力。
貳、辦理單位
教務處教學組
參、徵稿對象
本校學生,不限系級。
肆、徵稿時間
一、請將稿件Email至ta@nchu.edu.tw,或將紙本乙份送至教務處教學組(格式見附件一,並請至教學組網站下載)。收件自即日起至
二、成績公布:
伍、稿件審查流程與原則
一、審查流程
步驟 |
工作流程 |
作業內容 |
期限 |
1 |
收件 |
Ÿ 收件單位按件編碼,並將收件名單製表公告於教學組網站,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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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審查 |
Ÿ 由收件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並擇優錄取若干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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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頒獎與表揚 |
Ÿ 成果發表與頒獎典禮另行公告。 |
96年12月下旬 |
二、審查原則
1.提案內容之完整性與創見:50%。
2.提案內容之具體可行性:50%。
3.作品須為投稿者原創(可獨立創作或團隊合作)。若有參考文獻,應於作品中註明。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之情形,取消獲獎資格。
陸、注意事項
一、投稿作品應以Email傳送或紙本送件。
二、所有稿件經審查後,由評審委員選出「特優」一名、「優等」二名、「佳作」若干名,各獎項皆得視情況從缺。
三、不符合評選主題之作品不予評審。
四、凡參加徵選之案件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收件單位所有,本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柒、獎勵
一、稿件經評審獲得「特優」者,將獲得本校頒給獎
狀一紙及獎金一萬元整。
二、稿件經評審獲得「優等」者,將獲得本校頒給獎
狀一紙及獎金五千元整。
三、稿件經評審獲得「佳作」者,將獲得本校頒給獎
狀一紙及獎金兩千五百元整。
四、上述獎金之發給以「作品」為單位。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組
聯絡電話:04-22840218
傳真:04-2285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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