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金額 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名額 大專院校三十名 申請資格 1.前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記過以上處分);學業成績80分以上(原住民每科60分以上,平均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2.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之清寒學生【如(中)低收入戶、受生活扶助之在營軍人家屬、家庭發生變故或收入有限】 申請方式 1.申請書、導師證明與未領受獎學金切結書請至勞輔室索取或至本室網頁下載 2.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勞輔室(惠蓀堂3樓)申請 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3.全戶戶籍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導師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受生活扶助之在營軍人家屬證明(擇一即可) 5.「未領受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企業等獎學金」切結書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 民國97年2月22日至民國97年3月20日 洽詢方式 電話:04-22840237轉22 莊小姐 備註 1.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已領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企業等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2.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或收入有限負擔學費有困難者,須備導師證明。 3.免修體育者須備證明文件 4.申請書須經導師與學院院長簽名蓋章後始能申請 獎學金常用資料取得方法與地點 (中)低收入戶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區公所申請/戶口名簿影本:把自己家的戶口名簿影印即可/成績證明:大學部→ 向註冊組申請、進修部→ 向進修教育組申請、研究所→ 向研教組申請/戶籍謄本: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免修體育證明:向體育室教學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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