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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辦理保險須知

更新時間:2008-02-29 13:03:15 / 張貼時間:2008-06-19 11:46:37
生輔組黃淑美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5,471

Q當學生發生意外傷害(車禍、實驗、運動等)及因疾病住院事後如何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

  1. 中華民國93年8月1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學生團體保險契約訂定公司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2. 表格申請及填寫:93年8月1日起發生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者,請至惠蓀堂生輔組填寫中國人壽學生團體保險空白申請表。
  3. 申請時效:事故發生日起至辦理完成兩年。
  4. 收據正(副)本:收據以正本為主,副本請加蓋醫院用印章。
  5. 理賠相關注意事項:

    (1)意外事件:門診、住院皆可來申請。

    (2)疾病:疾病不含門診,以住院為其要件(一定要住院才可以申請)。                  (3)診斷證明書:凡就診醫院皆要取得診斷證明書(就診二間醫院者,請附上二份診斷證明書,依此類推)。

    (4)申請表格填寫:學號、姓名、住址、電話(大哥大)請務必詳填。                  (5)保險金撥入:請攜帶圖章及影印受益人的存簿封面附後。(已成年者為自己存簿影本及圖章;未成年者為法定代理人的存簿影本及圖章)

  6. 填寫範例:放置在生輔組登記桌,提供同學參酌。

Q當學生因休學及因故未能畢業延長修業期間應否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

  1. 具有學籍者應續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
  2. 繳費時間:每年2月與9月(上、下學期)開學註冊日確定日期依教務處行事曆為準。
  3. 繳費方式:

    (1)以現金(即當期學生團體保險註冊繳費金額)至出納 組繳費。

    (2)至郵局以匯票方式繳費(抬頭註明「國立中興大學」)

    (3)日間部:寄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進修部:寄至進修推廣部生活輔導組              

聯絡電話:04-22840663 黃小姐

     或   04-22840659/224/225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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