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助學金公告申請
更新時間:2008-03-05 09:38:10 /
張貼時間:2008-10-09 09:41:11
勞輔室
單位
11,487
國立中興大學助學功德金
申請資格:
一、已註冊之本國籍學生及僑生(均含新生和轉學
生)。
二、家境清寒致就學發生困難者。(申請者須
先辦妥就學貸款,因故無法辦理就學貸款
者須提出原因備審。)
三、大學部、轉學生及研究生新生入學申請者無
成績限制,舊生初次申請者成績規定與再次
申請者同。
四、再次申請者,學年平均成績原則上大學部應
達70分上;研究生應達75分以上。
申請時間及方式:
本助學金視學生實際需要,隨時受理申請,或由各類輔導人員推薦,提交本校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發給,申請人須檢附下列文件送交學務處勞輔室辦理:
一、紙本申請表。
二、自述(請說明家庭狀況、求學經過、特殊需
求、年度學習計畫、未來展望
及預定回饋計畫等,約二千字以上打字)。
三、近一年全家綜合所得稅完稅證明及財產證明
(或其他足資顯示家庭經
濟狀況之文件)。
四、舊生申請者須附一位老師之推薦函(親筆或
打字均可,但必須親自簽
名)。大學部、轉學生及研究生新生入學申
請者免附,但必須附保證
書(申請人及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簽章),保
證就讀完本校一學年以上,
無特殊原因轉離本校者,應全數退還本助學
金。
五、前學年成績單(新生及轉學生不在此限)。
- 相關附件 123(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