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認識審議民主校園及社區巡迴座談會"請踴躍參加
更新時間:2008-03-07 14:03:22 /
張貼時間:2008-03-07 14:03:22
課外活動組林錫棋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929
一、依據
95年5月3日青參字第0950300061號令核定之「行政院青輔會(以下簡稱本會)促進青年參與社區審議民主及行動補助作業要點」及97年2月21日核定之「2008認識審議民主校園及社區座談會計畫」辦理。 二、目的
為推廣青年參與校園及社區審議民主,以審議民主植根校園及社區理念,結合大專院校、高中、社區、NPO團體及本會各地區Youth Hub相關資源,共同推動辦理50場次認識審議民主校園、社區巡迴座談會,以加強審議民主理念行銷。 三、合作單位在社區方面,與NPO組織(尤其是本會結盟NPO)合作辦理座談會。
四、活動日期:97年3至12月間。
五、活動地點: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社區、青輔會青年交流中心(NYC Youth Hub)及各區域級青年資訊站(Youth Hub)。
六、參與對象及人數:
NPO組織幹部及一般社區青年。
以上每場次參與人數為50人至100人。
七、活動內容
每場座談會以二小時為原則,由承辦單位負責活動規劃安排及相關人員洽邀等事宜;本會提供宣導影片、參與經驗分享之青年名單,並酌予經費補助。規劃內容包括:經費編列項目包含場地(佈)費、受邀參與經驗分享出席費或講師費(如係外縣市出席者交通費依規定核實報銷)、資料影印費及雜支等。
九、相關行政作業
本專案補助須於活動舉辦前一個月前由學校或NPO檢附公文(NPO團體另檢附立案證書及章程影本)、補助申請表(如後附)及活動計畫書等向本會提出申請,活動須於年度內辦理完畢,經費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結案報告時一併核銷撥付。
計畫書應包含項目:計畫目的、辦理單位(請將本會列為指導單位)、實施日期、地點、對象及人數、實施內容及方式(含流程表、洽邀經驗分享人名單)、經費預算表、活動預期效益等。
每一學校或NPO組織,年度內以補助辦理一次為原則,本專案活動補助不列入青年公共參與補助相關作業要點之補助累計次數之內。
座談會請結合本會各地區青年交流中心Youth Hub(http://www.youthhub.tw/exchange/)及2008青年國是會議諮詢會(http://www.youthhub.tw/youthforum/index.php)相關資源辦理。
95年5月3日青參字第0950300061號令核定之「行政院青輔會(以下簡稱本會)促進青年參與社區審議民主及行動補助作業要點」及97年2月21日核定之「2008認識審議民主校園及社區座談會計畫」辦理。 二、目的
為推廣青年參與校園及社區審議民主,以審議民主植根校園及社區理念,結合大專院校、高中、社區、NPO團體及本會各地區Youth Hub相關資源,共同推動辦理50場次認識審議民主校園、社區巡迴座談會,以加強審議民主理念行銷。 三、合作單位
以上每場次參與人數為50人至100人。
每場座談會以二小時為原則,由承辦單位負責活動規劃安排及相關人員洽邀等事宜;本會提供宣導影片、參與經驗分享之青年名單,並酌予經費補助。規劃內容包括:
- 本會代表致詞(10分鐘) 。
- 進行認識審議民主介紹(30分鐘),方式採放映審議民主簡介 影片及青年國是會議宣導影片。
- 審議民主參與經驗分享(40分鐘),邀請曾參與青年國是會議之青年公民或青年國是會議諮詢會委員等1-2位,至活動現場作經驗分享;承辦單位亦得視需要洽邀學者專家參與主講。
- 綜合座談及互動(4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