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朋友請注意您的機車排氣定期檢查日期,是否逾期

更新時間:2008-04-15 13:35:29 / 張貼時間:2008-04-15 13:35:29
環安中心
單位環安中心
3,607

一、台中市環境保護局來文通知:

機車應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進行排氣定期檢驗,逾期未檢驗者,處新台幣2000元罰款並禁止換發行照

二、詳見附件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