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校園危害物質調查表單,請參考。

更新時間:2008-05-23 16:10:03 / 張貼時間:2008-05-30 17:26:57
環安中心
單位環安中心
5,210

一、教育部為保障校園實驗室化學品運作安全,於近期進行實驗場所危害物質之資料建置。

二、請各場所於97年6月25日前填妥「危害物質清單」與「人員權限」之調查表,回傳本校環安中心( E-mail: sahc@nchu.edu.tw ) 彙整。

三 、檢附相關資料與調查表供參考。如未盡事宜,請電洽本校環安中心(校內分機565)。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