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首頁
  • 最新消息
  •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記錄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記錄

更新時間:2008-07-16 14:23:59 / 張貼時間:2008-07-16 14:24:37
生輔組黃淑美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3,548

時間:中華民國97年6月9日(星期一)

地點:行政大樓四樓第四會議室

主席:鄭學務長經偉

出列席人員:韓委員碧琴等出席人員(如名單)

壹、宣布開會委員計有18員,現已16到人,到會人數超過二分之一,主席宣布開會。

貳、主席致詞:(略)。

參、承辦單位報告:如會議資料(略)。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生科三學生但莎莎參加教育部主辦全國「2007外國學生華語文競賽」-「唱的最棒」比賽項目,獲得第一名,成績優良,符合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五款,記大功一次,請討論。

主文: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五款,各記大功一次。

事實: 參加教育部主辦全國「2007外國學生華語文競賽」-「唱的最棒」比賽項目,獲得第一名,成績優良。

理由: 根據9769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各記大功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土木系四年級學生陳俊源擔任12屆學生會會長,處理會務並領導幹部舉辦多項活動。符合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記大功一次,請討論。

主文: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記大功一次。

事實: 擔任12屆學生會會長,處理會務並領導幹部舉辦多項活動。

理由: 根據9769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記大功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土木四學生賴琇瑩、歷史四學生林佩蓉、歷史二學生王雅恬代表學校參加97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女生組射箭團體賽榮獲第一名。符合獎懲辦法第五條第款,各記大功一次,請 討論。

主文: 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獎懲辦法第五條第款,各記大功一次。

事實:參加97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女生組射箭團體賽榮獲第一名。

理由: 根據9769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各記大功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電機系三年級學生黃科蓉擔任第13屆學生代表大會主席,職司學生會立法、監督事宜並召開本學期學生代表大會第1、2、3次常會及第1次臨時會。並舉辦第20屆初級議事規則營總召及第14屆中高級議事規則研習營執行長。代表國立中興大學前往廈門參加海峽兩岸知識大賽、學生代表大會協助學生會各項議案審查,表現優異。符合獎懲辦法第五條第款,記大功一次,請 討論。

主文: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獎懲辦法第五條第款,記大功一次。

事實:擔任第13屆學生代表大會主席,職司學生會立法、監督事宜並召開本學期學生代表大會第1、2、3次常會及第1次臨時會。並舉辦第20屆初級議事規則營總召及第14屆中高級議事規則研習營執行長。代表國立中興大學前往廈門參加海峽兩岸知識大賽學生代表大會協助學生會各項議案審查,表現優異。

理由: 根據9769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記大功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農藝系二年級學生張秀怡代表本校參加九十六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創業及創意競賽」以「美濃客家庄生態教育農園改善企劃案」榮獲第一名及參加全國大專「2007休閒農業創意競賽」獲得第三名;農藝系四年級學生陳雅婷、楊宗霖、楊承叡、楊智哲、郭乃瑋代表本校參加九十六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創業及創意競賽」以「美濃客家庄生態教育農園改善企劃案」榮獲第一名。符合獎懲辦法第五條第五款,各記大功一次,請討論。

主文: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依獎懲辦法第五條第款,記大功一次。

事實:農藝系二年級學生張秀怡、農藝系四年級學生陳雅婷、楊宗霖、楊承叡、楊智哲、郭乃瑋代表參加九十六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創業及創意競賽」以「美農客家庄生態教育農園改善企劃案」榮獲第一名。張秀怡除參加教學卓越計畫榮獲第一名另參加全國大專「2007休閒農業創意競賽」獲得第三名。

理由: 根據9769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記大功一次。

決議:照案通過。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