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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函請本校鼓勵並輔導學生成立客家(語)社團或客家文化研習社

更新時間:2008-07-23 09:27:17 / 張貼時間:2008-07-23 09:27:17
課外活動組陳建州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662

一.  為傳承客家文化,也讓青年學子有接觸多元文化的機會,惠請本校共同為發揚客家文化努力,鼓勵並輔導學生成立客家文化相關社團。

二.  鼓勵本校同學依學生社團輔導辦法成立相關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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