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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環境保護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更新時間:2008-12-22 16:58:18 / 張貼時間:2008-12-22 16:58:18
環安中心黃群祥
單位環安中心
3,524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獎勵對環境保護有功人員,頒給環境保護獎章
   (一).推行環境保護,改善生活環境品質,具有重大貢獻者。
  (二).對突發之重大意外事故,處置得宜,避免生活環境遭受損害者。
  (三).從事環境保護之研究、發明或著作,經審查認定對學術或業務,卓具效益者。
  (四).對環境教育、宣導,具有重大貢獻者。
  (五).其他對環境保護有重大貢獻,足資表揚者。

二、對環境保護有功人員之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者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授予兩種獎章。

三、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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