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交換計畫申請,至1月15日為止(新增美國學校一所)
更新時間:2009-01-09 09:48:04 /
張貼時間:2009-01-09 09:48:04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3,671
一、宗旨
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暨國際視野,甄選品學優良、外語流利之本校學生,前往國外姊妹校進修一學期或一學年。
二、交換期間
98學年度(含秋季班、春季班),可選擇一學期或一年。
三、交換學校資訊
與本校簽有交換學生協定之簽約學校,共計23所交換學校,詳見國際處網頁(http://www.nchu.edu.tw/~oia/new/new_081201.html)。
註:今日新增美國學校一所
四、報名資格、條件
凡符合以下資格之本校在學生,得申請參加本計劃:
1. 本校學士學位班(含進修部)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一年級(含)以上或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通過系所推薦者。
2. 學士班學生97學年度在校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
3. 外語能力優良及符合交換學校之要求者。
五、報名方式
於上班時間(8:00~17:00)繳交書面資料至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行政大樓三樓)。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民國98年1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