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補辦公告
更新時間:2009-01-19 16:39:37 /
張貼時間:2009-02-20 11:06:41
勞輔室
單位
2,639
n 在校生凡具(1)身心障礙人士子女(2)現役軍人子女(3)低收入戶子女(4)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等各類減免身份的同學,請於98年2月20日前,備妥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親至勞輔室(大學部、研究所學生)或進修部學輔組(進修部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事宜,逾期視同放棄。
n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請至http://www.osa.nchu.edu.tw/grwork/legislation/down.htm下載。
n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同學,請於收到繳費單後,
確認應繳金額無誤,再行繳費。
n 欲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辦
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理就貸申請。
減免身份別 應備相關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身心障礙手冊(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現役軍人子女 1、 眷屬身份證(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低收入戶子女 1、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區公所核發,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1、 特殊境遇婦女身份證明文件(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