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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補辦公告

更新時間:2009-01-19 16:39:37 / 張貼時間:2009-02-20 11:06:41
勞輔室
單位
2,639

n        在校生凡具(1)身心障礙人士子女(2)現役軍人子女(3)低收入戶子女(4)特殊境遇婦女子女等各類減免身份的同學,請於98年2月20日前,備妥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親至勞輔室(大學部、研究所學生)或進修部學輔組(進修部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事宜,逾期視同放棄

n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請至http://www.osa.nchu.edu.tw/grwork/legislation/down.htm下載。

n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同學,請於收到繳費單後,
確認應繳金額無誤,再行繳費。

n        欲同時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辦
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辦理就貸申請。
 

 

 

減免身份別

應備相關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身心障礙手冊(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現役軍人子女

1、 眷屬身份證(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低收入戶子女

1、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區公所核發,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1、 特殊境遇婦女身份證明文件(檢驗正本,繳交影本)

2、 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

3、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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