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應用型及先導型計畫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校截止4/27
更新時間:2009-03-05 10:04:52 /
張貼時間:2009-04-21 15:23:08
計畫業務組
單位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3,362
修正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相關申請書表等配套措施,且為因應經濟景氣劇烈變動之衝擊,特增訂合作企業配合款調降50%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一、國科會為因應研發環境變動,復依第八次全國科技會議議題三完備法規制度,整合科技資源」之總結報告,以推動更具前瞻性之產學合作補助策略,另為因應經濟景氣劇烈變動之衝擊,減輕產學計畫合作企業負擔,以提升企業參與產學合作意願,特推動合作企業配合款調降50%之專案措施,爰增修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產學要點)、申請書表及相關配套措施,並自本(98)年2月27日起公布生效。
二、本產學要點修正部分規定乙節,詳產學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附件一)。
三、本產學要點之申請作業(申請書表詳附件三):
(一)先導型、第1期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自本(98)年2月27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本組至本年4月28日截止申請;另開發型計畫得隨時於計畫預計開始執行之3個月前提出申請。
(二)第2期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之受理申請部分,國科會屆時將另案函知受理申請作業等事宜。
四、合作企業配合款調降50%專案措施之適用,詳見本產學要點第28點(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