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活動於98.4.10(星期五)上午08:30假小禮堂及怡情廳辦理,請學生會、各系學會、各核准成立之社團(含預備性社團)按時陳列97.1.1-97.12.31資料,並安排社團主要幹部現場解說。
國立中興大學98年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活動計畫
一、主旨:為協助社團活動進步與發展,藉由社團評鑑暨觀摩活動提昇社團活動及經營品質,以發揮學生活動之教育功能。
二、依據: 97年9月學生事務處編印之學生手冊第二篇課外活動之第十三項「學生社團評鑑辦法」辦理。
三、參加對象:凡經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含預備性社團)。
四、評鑑時間及地點:98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6時30分,假小禮堂及怡情廳陳列受評資料(場地配置如附圖)。
五、評鑑方式及資料:
(一)公開方式評鑑:各社團依評鑑時程將受評資料陳列於小禮堂(系學會陳列於怡情廳),社團並得派同學配合現場解說備詢,擔任解說同學得予公假,但以二名為限。
(二)社團自評:社團先自填「社團自評表」,以利社團按表準備評鑑資料。請於評鑑當天向課指組各輔導老師處報告準備狀況,不列入評鑑分數計算。
(三)各社團評鑑資料以
六、評鑑類別:
(一)學術性及學藝性。
(二)服務性及聯誼性。
(三)體育性及康樂性。
(四)自治性及綜合性。
七、評鑑項目及標準:
(一)平時評量(20 ﹪)(評分標準表如附表一)
由課指組各輔導社團承辦人就社團平日綜合表現評分。
(二)集中評量(80 ﹪)(評分標準表如附表二)
聘請外校課指組組長或
八、獎懲辦法:
(一)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及特別獎三項。
(二)獎項名額:特優獎2個;優等獎12個;特別獎若干。
(三)獎勵方式:
1.特優獎(總平均成績前二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指導教師頒予獎狀;社團負責人著記小功二次,社團幹部著記小功一次,事蹟登錄社團護照。
2.優等獎(各類別社團內總平均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指導教師頒予獎狀;社團負責人著記小功一次,社團幹部著記嘉獎兩次,事蹟登錄社團護照。
3.特別獎;依平時評鑑成績考評,就社團平時表現優異事蹟頒予獎狀。
(四)評鑑欠佳輔導方式:
1.無故未參加評鑑之社團,列為重點輔導,並扣減下年度補助經費;連續兩年未參加者,依程序予以撤銷登記或改組。
2.評鑑成績不及格(總平均成績五十九分以下)之社團,列為重點輔導,並就經費補助及辦公室使用適度縮減;連續兩年成績不及格者,依程序予以撤銷登記或改組。
九、一般規定:執行本案經費由學生事務處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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