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學務處諮商中心99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更新時間:2010-02-12 17:21:46 / 張貼時間:2010-03-19 09:30:36
諮商中心葉容真
單位
3,066

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諮商中心

99學年度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甄選公告

 

一、  目的

(一)提供各大學諮商輔導相關研究所學生全職實習機會,以協助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之培育。

(二)協助本校諮商中心心理衛生相關業務之推廣及心理諮商專業工作。

二、 甄選對象、員額與資格

(一)對象: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

(二)員額: 正取2名,備取2名,依序錄用。

(三)資格:

1.國內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需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至少十八學分,並已完成兼職實習課程,且修讀團體諮商、心理衡鑑、變態心理學(或心理衛生)課程成績及格者。

2.國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取得碩士學位者,需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至少二十一學分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且修讀過團體諮商、心理衡鑑、變態心理學(或心理衛生)課程成績及格者

三、實習時間與內容

(一)時間:

990701日起至1000630日(或990801日起至1000731日)止,為期一年(至少1500小時);每週實習時數至少32小時,每週需輪值一天晚班(1700-2100,可補休)。

(二)內容: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心理衛生預防推廣工作、輔導專業行政工作,並需接受督導與中心安排之專業訓練。

四、實習期間之權利與義務

(一)本中心將提供基礎職前訓練。

(二)本中心將提供專業督導與行政督導。

(三)本中心將提供實習心理師專用電腦、辦公桌椅以及實習期間需用之軟硬體設備。

(四)實習心理師享有免費參與本中心主辦之專業進修課程之福利,此外,經中心核准得參與校外進修課程。

(五)實習期間可申辦本校汽機車停車證,且給予免收費用之福利。

(六)實習期滿且通過本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七)實習心理師應恪遵諮商專業倫理守則與本中心規定,保護當事人之隱私與權利。

(八)實習心理師進行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時,必須先徵得個案書面同意後,始得錄影或錄音。此外,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或帶團體之錄音、錄影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岀,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須事先徵得本中心同意。

(九)實習心理師應定期完成相關紀錄,如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

(十)實習心理師須遵守諮商專業倫理守則、實習規定及中心工作規範,若有不適任行為,經督導勸誡後無效,且經中心行政會議決議認定為「不適任者」,將予以終止實習。

五、甄選方式

(一)  書面審查: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

1.  履歷(附照片)

2.  自傳(含諮商專業自我反思)

3.  實習計劃書

4.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5.  目前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  學生證或學位證書影本

7.  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例如推薦函)

8.  回郵信封(甄選結束後,書面審查之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收件截止日期:990319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二)面試

    1.面試時間:預計990330日(星期二)下午。

2.面試通知:通過書面審查者,將個別通知面試,預計通知面試時間為03/22-03/26當週。

六、書面審查資料之繳交或寄送

書面審查資料可由專人至本中心繳交,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國立中興大學諮商中心,地址為402台中市國光路250,信封請註明:甄選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七、進一步洽詢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中心湯必果心理師。

電話:(04)22840241#28

E-mail:pikuotang@dragon.nchu.edu.tw

 

 

 

*諮商中心實習諮商師實習辦法請點我下載*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