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課指組徵才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課指組徵才公告
一、 工作內容:社團輔導及其他學生事務工作。
二、 名額: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壹名。
三、 聘僱期限:預計102年2月21日至102年8月20日止。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
四、 所需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作業及公文寫作能力。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專案計畫撰寫及獨立作業能力,或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五、 支給待遇: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標準支給,以學士第1級支薪。
六、 應備文件(均請統一為A4格式):
(一)履歷表及自傳(格式不拘,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e-mail及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其他有利應徵之證明文件
※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七、 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請於102年1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應徵應備文件寄達或送達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課指組收(40227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課指組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二) 請另下載如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excel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feiju314@dragon.nchu.edu.tw,主旨:應聘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 其他事項:
(一)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預計102年2月5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均不受理。
(二)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三)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聯絡人:蕭小姐04-22840227,feiju314@dragon.nchu.edu.tw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 本訊息負責人 蕭小姐
- 電話 22840227
- E-mail feiju314@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徵人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