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誠徵行政辦事員1名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徵才公告
一、 工作內容:學生社團輔導、藝文/體育活動籌辦、場地器材管理及其他學生事務工作。
二、 聘僱期限:採一年一聘,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三、 所需資格:
1. 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具電腦作業及公文寫作能力。
3.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 具大型藝文/體育活動籌辦實務經驗者尤佳。
5. 具專案計畫撰寫及獨立作業能力,或活動企劃與執行能力者尤佳。
6. 有汽車駕照,且具三年以上駕車經驗尤佳。
四、 支給待遇: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標準支給,以行政辦事員敘薪。
五、 應備文件(均請統一為A4格式):
1. 履歷表及自傳(格式不拘,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出生年月、畢業系所、英文檢定成績、工作經驗、e-mail及連絡電話)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
4. 其他有利應徵之證明文件
5. 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自行下載表單)
六、 應徵方式:
1. 應徵者請於102年7月5日(星期五)前,將應徵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40227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信封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職員」(郵戳為憑)。
2. 請另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actnam@nchu.edu.tw
七、 其他事項:
1.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訂;資格不符或逾期者均不受理。
2.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3.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 聯絡人:林小姐04-22840227
5. 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 相關附件 應徵者基本資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