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系誠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第二次公告)
物理學系誠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
一、資格:
(一) 性別:不拘。
(二) 學歷:大學(含)以上畢業。(有理工相關背景尤佳)
二、需求條件:
(一) 主動、積極、負責,配合度高,具規劃、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二) 具電腦知能及公文寫作能力,有系所相關行政、採購經驗尤佳。
三、相關規定及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
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學士級起薪支給,享勞健保。
四、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高考分發人員到職之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
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
五、工作說明:
(一) 工作內容:(物理學系以下工作)
1.弱電、電力及修繕相關業務。 2.環安衛及研究生訓練相關業務。
3.財產盤點及管理。 4.辦理各級招生、學務及畢業生離校業務。
5.金工廠管理。 6.協助系所各項行政事宜。 7.其他系主任交辦事項。
(二) 工作地點:台中市國光路250號物理學系
六、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七、應檢附資料:
(一)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現居地、聯絡電話、工作經驗、最高學歷、自傳等)。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請於103年3月3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逕寄「國立
中興大學物理學系辦公室收」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理學大樓6F),並
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_(姓名)』。(請勿以email寄送)
八、評選方式: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九、聯絡人:物理學系吳小姐(04-22840427#383)。
- 本訊息負責人 吳慧中
- 電話 04-22840427轉383
- E-mail nchuphy@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