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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系誠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第二次公告)

更新時間:2014-02-27 17:47:31 / 張貼時間:2014-02-18 08:52:33
物理系吳慧中
單位物理學系所
3,307

物理學系誠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

一、資格:

() 性別:不拘。

()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有理工相關背景尤佳)

二、需求條件:

() 主動、積極、負責,配合度高,具規劃、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 具電腦知能及公文寫作能力,有系所相關行政、採購經驗尤佳。

三、相關規定及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

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學士級起薪支給,享勞健保。

四、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至高考分發人員到職之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

          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

五、工作說明:

() 工作內容:(物理學系以下工作)

     1.弱電、電力及修繕相關業務。 2.環安衛及研究生訓練相關業務。

     3.財產盤點及管理。 4.辦理各級招生、學務及畢業生離校業務。

     5.金工廠管理。 6.協助系所各項行政事宜。 7.其他系主任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台中市國光路250號物理學系

六、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七、應檢附資料:

()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現居地、聯絡電話、工作經驗、最高學歷、自傳等)。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請於103年3月3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逕寄「國立

  中興大學物理學系辦公室收」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理學大樓6F),並

  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副技術師職務代理人­­_(姓名)』。(請勿以email寄送)

八、評選方式: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九、聯絡人:物理學系吳小姐(04-22840427#383)。

  • 本訊息負責人 吳慧中
  • 電話 04-22840427轉383
  • E-mail nchuphy@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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