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諮商中心 103學年度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甄選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 諮商中心
103學年度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甄選公告
一、目的
(一)提供各大學諮商輔導相關研究所學生全職實習機會,以協助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之培育。
(二)協助本校諮商中心心理衛生相關業務之推廣及心理諮商專業工作。
二、 甄選對象、員額與資格
(一)對象: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
(二)員額: 正取2名,備取2名,依序錄用。
(三)資格:
1.國內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需修習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至少十八學分,並已完成兼職實習課程,且修讀團體諮商、心理衡鑑、變態心理學(或心理衛生)課程成績及格者。
2.國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取得碩士學位者,需修習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至少二十一學分,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且修讀過團體諮商、心理衡鑑、變態心理學(或心理衛生)課程成績及格者。
三、實習時間與內容
(一)時間:
自民國103年07月01日起至104年06月30日止,為期一年,每週實習時數至少32小時。
(二)內容: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心理衛生預防推廣工作、輔導專業行政工作,並需接受督導與中心安排之專業訓練。
四、實習期間之權利與義務
(一)本中心將提供基礎職前訓練。
(二)本中心將提供專業督導與行政督導。
(三)本中心將提供實習心理師專用電腦、辦公桌椅以及實習期間需用之軟硬體設備。
(四)實習心理師享有免費參與本中心主辦之專業進修課程之福利,此外,經中心核准得參與校外進修課程。
(五)實習期間可申辦本校汽機車停車證,且給予免收費用之福利。
(六)實習期滿且通過本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七)實習心理師應恪遵諮商專業倫理守則與本中心規定,保護當事人之隱私與權利。
(八)實習心理師進行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時,必須先徵得個案書面同意後,始得錄影或錄音。此外,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 接案或帶團體之錄音、錄影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岀,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須事先徵得本中心同意。
(九)實習心理師應定期完成相關紀錄,如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
(十)實習心理師須遵守諮商專業倫理守則、實習規定及中心工作規範,若有不適任行為,經督導勸誡後無效,且經中心行政會議 決議認定為「不適任者」,將予以終止實習。
五、甄選方式
(一)資料審查
請備妥下列文件資料,於民國103年03月07日(星期五)前,上傳至中區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中諮中心)開發之「聯合徵選駐地實習諮商師平台」(網址:http://ccic.heart.net.tw/,有意應徵者需先至平台註冊,並經由中諮中心核可帳號後,始可登入進行平台之操作)。
1.履歷(附照片;另請詳述個人之「諮商實務相關經驗」)
2.自傳(含諮商專業自我反思)
3.實習計劃書
4.目前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5.學生證或學位證書掃描檔
6.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掃描檔
7.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例如個人專長證明、推薦函…等,不適合掃描者,請於面試當天繳交)
(二)面試
1.面試時間:預計於民國103年03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進行。
2.面試通知:通過資料審查者,將透過聯合徵選平台發信通知面試事宜,預計通知面試時間為03/17~03/21當週。
3.面試繳交資料:面試當天,請繳交一份「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此外,有意提供推薦函者,亦請於面試當天繳交紙本之推薦函。
(三)錄取通知
1.中諮中心統一於民國103年04月17日(星期四)上午九點傳送「邀請錄取」通知給實習心理師應徵者,並公告正備取名單於中諮網站及聯合徵選平台,實習心理師應徵者須於當日下午五點前於平台上回覆各校是否接受「邀請錄取」。
2.最終錄取名單於民國103年04月21日(星期一)統一公告於中諮網站及聯合徵選平台。
六、進一步洽詢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者,歡迎洽詢本中心湯必果心理師。
電話:(04)22840241#28
E-mail:pikuotang@dragon.nchu.edu.tw
- 本訊息負責人 湯必果
- 電話 04-22840241#28
- E-mail pikuotang@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國立中興大學諮商中心實習諮商師實習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