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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諮商中心誠徵專任心理師

更新時間:2014-02-27 15:18:55 / 張貼時間:2014-02-27 15:09:15
健諮中心
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2,515

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諮商中心 誠徵專任心理師

一、職位:契約進用職員-專任心理師1

二、工作內容:

()個別諮商(含心理測驗)、團體諮商及通報/轉介之個案輔導。

()每學期規劃與執行心理健康與輔導活動。

()院系心理師與學院連結之活動與服務。

()行政業務及支援中心活動。

()其他輔導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具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證照或考照資格。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發揮熱情於輔導工作者

 ()具外語能力或其他特殊專長者尤佳。

四、待遇:薪資及專業加給依本校契約進用職員敍薪規定(請參閱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契約進用職員/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

五、聘期:試用期間以三個月為原則,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之,一年一聘。

六、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03320()止。

七、應徵方式:

()請於103320()(以郵戳為憑),依序將1.履歷(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2.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4.其他有益審查資料,以A4規格裝訂,寄「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諮商中心」,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心理師」。

()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counsel@dragon.nchu.edu.tw,主旨:應聘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招考方式:

()書面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筆試與面試,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複試。

()複試後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如未獲遞補時,本項候補名額之甄選即主動註銷。未獲遴用或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九、連絡電話:(04)2284024127黃婉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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