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應繳交資料:
(1)意者請於103年9月17日17時前檢附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 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證書及所受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掛號郵寄或送達本處報名(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2)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勞動條件檢查約用人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4)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5)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103年9月22日13時進行甄選作業,請提前於12時50分前至陽明市政大樓2樓臺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研習教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辦理簽到。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於考試前以電話通知,並於考前1日於本府勞工局及本處網頁公布名單。
(三)甄選當日請自行準備考試用具及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四)本次甄選方式採筆試及口試:
(1)第1試(筆試):分選擇題及公文撰寫兩大項,測驗內容為勞工行政及勞動相關法令,以藍或黑筆作答,測驗時間為1小時。
(2)第2試(面試):由面試委員評定成績,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40%,二者成績依佔分比例加總後即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三、符合資格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
徵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及本處(http://www.doli.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103年10月1日前。
五、其他:
(1)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增列備取。
(2)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6512,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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