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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4年寒假實習申請截止日期:103年11月25日

更新時間:2014-11-06 08:45:54 / 張貼時間:2014-11-06 08:45:28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1,561
  1. 實習單元:
    • 國家檔案入庫保管與描述作業(80小時)
    • 國家檔案保存與複製作業(80小時)
    • 檔案應用(80小時)
    • 檔案展覽(80小時)
    • 數位媒體檔案保存實作及推廣教育課程(160小時)
  2. 申請人可依各校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並組合實習單元,實習課程原則集中於寒假期間(1、2月份),每日以8小時計,本局不提供薪酬(交通費)及住宿場所。
  3. 本局實習生除上述申請條件並以本國籍為限。
  4. 申請時請檢附履歷(含照片)、自傳及歷年在校成績單,郵寄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收(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或傳真02-89956465,經本局篩選錄取後,方得前來本局實習。
  5. 實習場所地址:

(1)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2)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臺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10號3樓

  6.  申請截止日期:103年11月25日,以郵戳或傳真日期為憑(聯絡人:陳小姐,連絡電話02-8995-3519)。

 7. 經本局審查完成後,函請錄取實習學生就讀學校,轉知該生於指定日期報到。並將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  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www.archives.gov.tw/)周知。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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