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年度寒假短期實習申請日至103年11月12日止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年度寒假短期實習申請日至
103年11月1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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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條件表 |
如附檔一、二 |
申請截止日期 |
103年11月12日 |
申請單暨自傳履歷表 |
如附檔三 |
申請方式 |
將「短期實習申請表」(附檔三),並備妥身分證件、履歷自傳、學生證影本、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實習計畫(含實習動機、實習目的、實習地點、實習項目、實習期間、預期成果)等相關資料,送至生涯發展中心辦理
備註:
1. 申請文件經審查符合者,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另行通知面談,如因特殊理由無法面談者,得以電話訪談取代。
2. 面談通過者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發函通知學校實習日期與實習地點。 |
實習規範 |
(一)出勤管理:
1.實習期間每日應進行簽到退,並佩帶實習單位核發
之識別證,實習結束後繳回。
2.實習學生須依規定時間到實習單位實習,差假須先
經實習單位同意,如為臨時狀況未及請假者,需先
以電話告知實習單位,再補行請假手續。
3. 請假不得超過實習時數之五分之一,超過者實習成績以0分計算,並告知就讀學校。
(二)實習一律為無酬性質,本中心提供實習期間
平安保險外,不提供住宿、膳食、交通及任
何福利、補助、津貼或報酬。
(三)實習期間應接受實習單位業務專責人員之督導
與考核,並遵守實習單位相關規定。
(四)實習學生不得擅自攝錄影、錄音,實習期間於
實習單位接觸之資料或文件,未獲實習單位同
意,不得攜出或對外擅自發表。
(五)非實習項目,未經實習單位同意不得進行實習
作業。
(六)實習期間如有不當或損及本中心聲譽之行為,
本中心得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
更多職涯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grwork/index.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2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