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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年度寒假短期實習申請日至103年11月12日止

更新時間:2014-11-06 09:12:24 / 張貼時間:2014-11-06 09:11:52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1,418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年度寒假短期實習申請日至

1031112日止

報名資格條件表

如附檔一、二

申請截止日期

1031112

申請單暨自傳履歷表

如附檔三

申請方式

將「短期實習申請表」(附檔三),並備妥身分證件、履歷自傳、學生證影本、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實習計畫(含實習動機、實習目的、實習地點、實習項目、實習期間、預期成果)等相關資料,送至生涯發展中心辦理

備註:

1.  申請文件經審查符合者,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另行通知面談,如因特殊理由無法面談者,得以電話訪談取代。

2.  面談通過者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發函通知學校實習日期與實習地點。

實習規範

(一)出勤管理:

1.實習期間每日應進行簽到退,並佩帶實習單位核發

  之識別證,實習結束後繳回。

2.實習學生須依規定時間到實習單位實習,差假須先

  經實習單位同意,如為臨時狀況未及請假者,需先

  以電話告知實習單位,再補行請假手續。

3.  請假不得超過實習時數之五分之一,超過者實習成績以0分計算,並告知就讀學校。

(二)實習一律為無酬性質,本中心提供實習期間

     平安保險外,不提供住宿、膳食、交通及任

     何福利、補助、津貼或報酬。

(三)實習期間應接受實習單位業務專責人員之督導

      與考核,並遵守實習單位相關規定。

(四)實習學生不得擅自攝錄影、錄音,實習期間於

      實習單位接觸之資料或文件,未獲實習單位同

      意,不得攜出或對外擅自發表。

(五)非實習項目,未經實習單位同意不得進行實習

      作業。

(六)實習期間如有不當或損及本中心聲譽之行為,

      本中心得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更多職涯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grwork/index.html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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