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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平調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徵專任心理師1名

更新時間:2015-08-25 14:06:11 / 張貼時間:2015-08-25 14:02:08
健諮中心
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1,433

{校內平調公告}

一、職位:契約進用職員-專任心理師1

二、工作內容:

()個別諮商(含心理測驗)、團體諮商及通報/轉介之個案輔導。

()每學期規劃與執行心理健康與輔導活動。

()院系心理師與學院連結之活動與服務。

()行政業務及支援中心活動。

()其他輔導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

三、聘用日期: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具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證照或考照資格。

(三)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發揮熱情於輔導工作者

(四)具外語能力或其他特殊專長者尤佳。

五、待遇:薪資依本校契約進用職員敍薪規定辦理。

六、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04828()止。

七、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履歷(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自傳

()最高學歷證書

()其他有益審查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

()契約進用職員平調意願書、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具體績效表(人事室網 頁表格下載)

()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yuju26@dragon.nchu.edu.tw,主旨:應聘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意者請檢附上述資料,以A4規格裝訂,104828日(星期五)前將應備文件送達或寄達(郵寄以郵戳為憑)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收(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惠蓀堂4),信封請註明『應徵心理師』。

九、評審項目:

(一)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三)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聯絡人:林育如,04-22840241*30

(五)     依本校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第五點:本校約用職員申請平調需服務現職滿三年。

(六)     如有未盡事宜,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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