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平調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徵專任心理師1名
{校內平調公告}
一、職位:契約進用職員-專任心理師1名
二、工作內容:
(一)個別諮商(含心理測驗)、團體諮商及通報/轉介之個案輔導。
(二)每學期規劃與執行心理健康與輔導活動。
(三)院系心理師與學院連結之活動與服務。
(四)行政業務及支援中心活動。
(五)其他輔導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
三、聘用日期: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社工、教育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具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證照或考照資格。
(三)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發揮熱情於輔導工作者
(四)具外語能力或其他特殊專長者尤佳。
五、待遇:薪資依本校契約進用職員敍薪規定辦理。
六、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28日(五)止。
七、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一)履歷(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二)自傳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其他有益審查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
(五)契約進用職員平調意願書、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具體績效表(人事室網 頁表格下載)。
(六)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yuju26@dragon.nchu.edu.tw,主旨:應聘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意者請檢附上述資料,以A4規格裝訂,於104年8月28日(星期五)前將應備文件送達或寄達(郵寄以郵戳為憑)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收(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惠蓀堂4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心理師』。
九、評審項目:
(一)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三)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聯絡人:林育如,04-22840241*30
(五) 依本校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第五點:本校約用職員申請平調需服務現職滿三年。
(六) 如有未盡事宜,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 本訊息負責人 林育如
- 電話 22840241
- E-mail yuju26@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心理師應聘人員基本資料(空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