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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專案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15-09-11 08:50:06 / 張貼時間:2015-09-11 08:41:14
外國語文學系
單位外國語文學系
2,003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專案教師公告

一、擬聘日期:201681日起。

二、工作內容:

1. 主要教授課程:

(1) 全校共同選修之華語與英語相關語言課程(如實用華語、大一英文、及二年級以上全校共同選修之語言課程等)。

(2) 「華語教學學程」相關專業課程,如漢語語法、華語教材教法、華語教學實習、華人社會與文化等。

 

2. 需協助推動華語教學相關之行政業務。

三、申請資格:

1.具有語言學、雙語教育(華語及英語)、華語教學或英語教學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境外華語教學經驗200小時以上之經歷。四、須繳交文件: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一)。

2. 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需核章,表格如附件二)。

3.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可免附)。

4.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

5.履歷表(形式不拘)。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8.簡歷電子檔(如附件三)。

9.200小時以上華語教學經歷之證明文件。

10.推薦信二封。

11.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榮譽證明、證照等(若無,可免附)。

六、申請者請於20151031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教職:華語教學」,逾期恕不受理。 ※新聘教師申請書、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簡歷電子檔等附件請以光碟或隨身碟下載後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七、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八、聯絡人:陳筱雯助教E-mailxwchen@dragon.nchu.edu.tw 電 話: 04-2284-0322 # 777

 

真: 04-2285-2903

  • 本訊息負責人 陳筱雯
  • 電話 04-22840321*777
  • E-mail http://dfll.nchu.edu.tw/dfll/archives/1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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